形式逻辑
| 形式逻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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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形式逻辑 | 形式逻辑以思维形式及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 只研究形式,不研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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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理逻辑,辩证逻辑,形式逻辑的区别 | 形式逻辑只从思维形式上研究思维本身准确性,明确性,无矛盾性,一惯性。数理逻辑是形式逻辑的 “数学化升级”,用符号、公式替代自然语言,把逻辑推理变成类似数学计算的过程。辩证逻辑关注思维如何反映客观事物的运动、变化和矛盾,核心是 “辩证统一”,不满足于形式上的固定规则 | ||
| 属性 类 分子 固有属性与本质属性 |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把一个事物的性质与关系称作属性 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组成类 组成某类的个别事物叫分子 起决定性作用的属性为本质属性,派生的特有属性为固有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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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念 | 概念是反映事物特有属性的思维形态 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 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 正概念与负概念 相对概念与绝对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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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义 | 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 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包含被定义项——麻醉剂就是起麻醉作用的药 定义项不能包括含混的概念或者语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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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断 判断的分类 |
判断就是对事物的肯定或者否定的思维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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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质判断就是判断事物具有(不具有)哪些特性 关系判断就是断定事物与事物之间关系的判断 假言判断就是断定某事物情况存在是另外一个事物情况存在的条件判断 选言判断是断定几个事物至少中至少一个事物情况存在的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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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绎推理 | 演绎推理是前提与结论存在必然关系的推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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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质判断的推理: (集合-子集合-结论)三段论 |
格式:大前提,小前提,结论 | ||
| 演绎推理分类 | 假言判断,选言判断,联言判断,二难判断为前提的推理 | ||
| 归纳法 | 简单枚举法与完全归纳法 类比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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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因果联系的五种方法 | 契合法(条件上的契合),差异法(条件上的差异)——对照实验 剩余法,A,B,C,D是a,b,c,d的原因,A是a的原因,B是b的原因,C是c的原因,所以D是d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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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 | 三大基本规律保证了逻辑的确定性。 同一律:概念或者思想,前后统一。 矛盾律:任何概念不能即是真实的又是虚假的,不能即对又错,不能自相矛盾。一个元素不能即是金属元素,又不是金属元素。 排中律:元素 a 和 非a 只能存在其一,不能既不是a也不是非a,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不能都是假的,必定有个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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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证 | 论题:论题必须证明 论据:论据必须是已知为真的判断 论证:论据的真实性不能根据论题真实性来证明,论据必须正确推出论题。 | ||
| 归纳汇总:形式逻辑——只研究形式不研究内容,从万事万物中总结出规律和通用公式。关键的概念包括:属性,概念,定义,判断,集合。使用的方法包括归纳推理,演绎推理 |
辩证逻辑
| 辩证逻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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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辩证逻辑 | 形式逻辑研究共性,辩证逻辑研究个性。 苹果可以吃——形式逻辑 并不是所有的苹果都可以吃,发霉的苹果不能吃——辩证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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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质 |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不依赖感觉而存在,为感觉反映。核心是 “客观实在性”,区别于具体物质形态(如 “水”“原子”)和物质结构观念(如 “基本粒子”) 脱胎于纯粹理性批判中的“物自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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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动 | 物质是运动主体,运动是物质根本属性。 无 “无物质的运动” 或 “无运动的物质”。 - 静止相对:某运动形式暂缺(如建筑相对地面无机械运动)、未质变。 - 运动绝对:静止是运动特殊状态(如建筑内部分子仍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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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间与时间 | 物质运动离不开时空(如地球需太阳系空间、亿万年时间),时空离不开物质(无 “绝对时空”),特性随物质运动变(如相对论 “高速运动时空畸变”)。 空间和时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即时空不是脱离物质的 “独立容器”,而是物质运动的固有属性。 - 客观性:源于物质客观实在,观念可变(如非欧几何)但时空本身不变。 - 无限性:空间无边际(宇宙无边界),时间无始无终(宇宙过程永恒)。 - 维度性:空间三维(长 / 宽 / 高),时间一维(过去→现在→未来,不可逆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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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物质统一性与发展无限性 | 1. 物质统一性 - 自然界:宏观(天体)→微观(粒子)、无机→有机,均统一于物质(如 “场” 也是物质形态)。 - 人类社会:生产关系是物质关系(不依赖意识),社会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统一于物质。 2. 发展无限性 - 过程:地球从太古代(单细胞生物)→元古代(低等动植物)→古生代(鱼类、蕨类)→中生代(恐龙、裸子植物)→新生代(人类出现),是 “低级→高级” 过程。 - 人类起源:类人猿经劳动(手脚分工)、语言(思维外壳)进化为人,劳动是决定性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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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的起源与作用 | - 物质长期发展:无机物反映→生物刺激感应→动物反射→人类意识(人脑机能)。 - 关键:劳动推动人脑发育,语言促进抽象思维。 - 能动性:认识世界(形成目的)、改造世界(实践转化),受物质制约(需符合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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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物辩证法的规律 | 1. 对立统一规律,唯物主义辩证法核心规律。 是 “辩证法的实质”“宇宙的根本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贯穿于其他规律和范畴之中,是理解唯物辩证法的关键。 ** 核心内涵: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 矛盾存在于 “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且 “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 不同事物、不同发展过程、同一过程的不同阶段,矛盾具有 “质的差别”。 ** 事物的发展动力: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 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并在 “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是 “有条件的、相对的”; + 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是 “无条件的、绝对的”。 ** 主要矛盾,次要矛盾 复杂事物中存在多个矛盾,其中 “起领导、决定作用” 的矛盾是主要矛盾,它 “规定或影响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2. 量变质变规律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3. 肯定否定规律 + 肯定因素:维持事物 “当前存在” 的方面,即 “保持事物质的稳定” 的因素。 + 否定因素:促使事物 “灭亡、向对立面转化” 的方面,即 “破坏事物质的稳定” 的因素。 + 事物发展经历 “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三个阶段,形成 “仿佛回到出发点的循环”,但实际上是 “更高级的前进”,表现为 “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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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质与现象 2.内容与形式 3.原因与结果 4.必然性与偶然性 5.可能与现实 |
1.本质是内在联系(如资本主义本质是剥削),现象是外在表现(如贫富差距),本质通过现象表现,现象反映本质。 2.内容是内在要素(如社会内容是生产关系),形式是要素结构(如社会形式是国家制度),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 3.因果联系客观普遍(如 “剥削→阶级斗争”),原因与结果依存、转化(一因多果、一果多因)。 4.必然性是确定趋势(如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偶然性是不确定表现(如革命爆发具体时间),必然性通过偶然性表现。 5.可能是潜在趋势(如 “社会主义可能实现”),现实是已实现可能(如 “中国社会主义”),需条件转化(如革命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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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纳 | 辩证逻辑三大规律:对立统一,量变质变,肯定否定。 物质,运动,时间与空间。 关注事物的矛盾性和发展性。 |
二者对比
| 维度 | 形式逻辑 | 辩证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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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对象 | 思维的 “形式结构”(如概念的外延关系、判断的真假值、推理的形式规则),不涉及思维内容的辩证发展。 | 思维的 “辩证内容与运动规律”(如概念的矛盾性、判断的发展性、推理的辩证依据),需结合思维内容的客观背景 |
| 思维方法 | 侧重 “静态分析”:用 “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 保证思维的确定性、无矛盾性(如 “A 是 A,不能同时是非 A”),不研究事物的矛盾运动。 | 侧重 “动态发展”:用 “矛盾分析法、联系分析法、发展分析法” 把握思维的矛盾性与发展性(如 “A 既是 A,又包含非 A 的因素,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非 A”),主动反映事物的矛盾运动。 |
| 适用范围 | 适用于 “思维的形式规范”(如日常交流、科学推理的形式正确性),是 “初级的逻辑”。例如:数学推理中,需遵循形式逻辑保证步骤严谨。 | 适用于 “复杂问题的辩证分析”(如社会革命、科学革命、认识深化等领域),是 “高级的逻辑”。例如:分析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需用辩证逻辑把握二者的对立统一与转化条件,而非仅靠形式逻辑的 “非此即彼”。 |
苹果可以吃,发霉的苹果不能吃
“苹果可以吃,发霉的苹果不能吃” 这一判断,既体现了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则,也蕴含了辩证逻辑的思维方法,是两种逻辑在日常认知中互补作用的典型案例,具体分析如下:
一、首先体现形式逻辑的 “确定性原则”:保证思维不矛盾、不混乱。
形式逻辑的核心功能是 “用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保证思维的确定性”,即对同一事物在同一条件下的判断需保持一致,避免 “自相矛盾” 或 “模糊不清”。
- 同一律的应用:“苹果” 作为思维对象,在 “未发霉” 的条件下,其核心属性(可食用、含营养)是确定的,因此判断 “苹果可以吃”;当 “苹果发霉” 后,其物质构成已发生变化(滋生霉菌、产生毒素),此时思维对象实际已从 “正常苹果” 转化为 “发霉苹果”(本质是 “被微生物污染的苹果”),需对这一 “新对象” 作出新判断 ——“发霉的苹果不能吃”。
- 矛盾律的应用:形式逻辑要求 “对同一对象在同一条件下,不能同时作出‘可以吃’和‘不能吃’的矛盾判断”。此处 “正常苹果” 与 “发霉苹果” 是两个不同条件下的对象,分别作出 “可以吃” 和 “不能吃” 的判断,并未违反矛盾律,反而体现了形式逻辑对 “对象确定性” 的严格把握 —— 若混淆 “正常” 与 “发霉” 的条件,既说 “苹果可以吃” 又说 “苹果不能吃”,才会违反形式逻辑。
简言之,形式逻辑在此处的作用是 “明确对象与条件的对应关系”,避免思维因 “对象模糊” 陷入混乱,是日常认知的 “基础规范”(形式逻辑是 “初级的逻辑”,适用于日常判断的形式正确性)。
二、进一步蕴含辩证逻辑的 “条件性与发展性思维”:反映事物的矛盾与转化。
辩证逻辑的核心是 “从联系、发展、矛盾的角度把握思维”,即不将事物看作 “僵死的、无条件的”,而是结合具体条件分析其属性变化,反映客观事物的辩证运动。
- “条件性” 思维:属性随条件变化辩证逻辑认为,事物的属性(如 “可食用性”)并非 “绝对固定”,而是依赖具体条件(如苹果的新鲜度、是否变质)。正常苹果因 “无霉菌、无毒素”(条件),具有 “可食用” 的属性;发霉苹果因 “滋生霉菌(如展青霉素)、产生有害物质”(条件变化),“可食用” 属性消失,转化为 “不可食用” 属性。这一判断不是孤立的,而是结合 “苹果与微生物相互作用” 的客观矛盾(文件第四篇 “对立统一规律”:事物属性因内部矛盾(微生物繁殖)发生变化),体现了 “条件决定属性” 的辩证思维 —— 而非形式逻辑仅关注 “判断形式”,更深入到 “事物属性随条件转化” 的本质。
- “发展性” 思维:把握事物的动态变化辩证逻辑不将苹果看作 “永远不变的实体”,而是看作 “处于动态变化中的事物”(文件第四篇 “量变质变规律”:事物会因内部矛盾(微生物滋生)从 “正常状态”(量变:霉菌少量繁殖)发展到 “发霉状态”(质变:产生毒素、失去食用价值))。“苹果可以吃→发霉的苹果不能吃” 的判断,本质是对 “苹果从可食到不可食” 这一发展过程的反映,承认事物会因内部矛盾发生 “属性转化”,而非用静止眼光看待苹果的 “可食用性”。
简言之,辩证逻辑在此处的作用是 “穿透形式判断,把握事物属性变化的本质原因(条件变化、矛盾运动)”,是对形式逻辑 “确定性判断” 的深化 —— 形式逻辑回答 “判断是否符合规则”,辩证逻辑回答 “判断为何成立(属性随条件转化)”。
三、两种逻辑的互补:日常认知既需 “形式规范”,也需 “辩证深度”。
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不是 “对立关系”,而是 “思维的两个层次”:形式逻辑保证思维的 “确定性”,避免混乱;辩证逻辑保证思维的 “辩证性”,避免片面 ——“苹果可以吃,发霉的苹果不能吃” 恰好体现了这种互补:
- 若只有形式逻辑:可能仅停留在 “苹果 = 可吃,发霉苹果 = 不可吃” 的表面判断,无法理解 “为何发霉就不能吃”(即不理解 “微生物繁殖” 这一矛盾运动),陷入 “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的片面认知;
- 若只有辩证逻辑:缺乏形式逻辑的 “确定性规范”,可能混淆 “正常” 与 “发霉” 的对象差异,作出 “苹果既可以吃又不能吃” 的矛盾判断,导致思维混乱。
只有两种逻辑结合,才能既 “明确判断的形式正确性”(形式逻辑),又 “理解判断的本质原因(事物矛盾与条件转化)”(辩证逻辑),形成完整、科学的认知。

